关于“调整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分类加考课程”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自考办“关于开展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分类加考课程调研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6]13号精神,并征求主考学校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高教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分类加考课程进行如下调整:


  自2007年起,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须加考其他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企业管理概论”(0144)一门课程。


  自2007年起,报考本专业的所有考生,无论是否已按原有的专业分类要求参加过分类加考课程,都必须严格按此调整后的分类加考课程报考和毕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07年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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